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上犹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积极履职尽责、保障民生。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县检察院派出帮扶干部22名,挂点贫困户110户,共资助和争取资金120余万元用于挂点村脱贫攻坚项目;严厉打击发生在脱贫攻坚等领域犯罪6人,如我院对安和乡人民政府原扶贫专干邹某贪污扶贫资金53万余元依法提起公诉后,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我院在县水利局、阳明湖国家森林公园、五指峰自然保护区分别设立生态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功能,联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河道采砂和砖厂的专项治理;先后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7件9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督促相关部门履职15件,启动诉前程序17件,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补偿机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追缴、追回生态修复款39万余元,全力保护上犹绿水青山。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对侵害企业财产及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共批捕10人,起诉10人,从重从快打击;制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全县大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征求企业法律需求和意见建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11件,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我院设立了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创建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无偿献血、环境保护等志愿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承办了“文明风采、百姓舞台”文艺汇演,积极传播文明,引领社会风尚。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开展了水资源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了外卖平台、疫苗、非法围库造塘等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共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关停、整治非法开采、加工点31个,督促修复被破坏或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100余亩,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把保平安、促和谐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以公诉为核心,推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群众安宁的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9件207人、依法提起公诉142件196人;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15人,对办理的案件均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相关机制,加强政策宣传,拓宽线索来源,对涉黑涉恶类犯罪敏感性案件、涉“群体性事件”主动靠前,在侦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涉恶类案件8件,批准逮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涉恶类案件12件28人,提起公诉21人,其中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案件2件6人,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了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带案下访制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为刑事被害人争取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机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进平安上犹建设。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为抓手,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92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共办理刑事侦查监督案件33件,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1件1人;追加逮捕4人,追加起诉漏犯1人、漏罪3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7份,办理“两法衔接”案件2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件;办理刑事审判监督案件174件,经审查后依法提出抗诉2件,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9起。深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件15人,其中督促变更强制措施4人,针对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3份,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对象,监督收监执行1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等监督案件36件,其中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3件,采纳率达100%;办理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经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对裁判、执行确无错误的监督申请,依法向申请人发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息诉服判的目标。
深入推进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把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工作同诉讼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对每一起检察监督案件,从监督线索发现、立案受理、调查处置、结案归档全程实行单独的案件管理,确保监督程序全面规范、监督过程处处留痕,同时,将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作为考核业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四、强化履职担当,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持之以恒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常补精神之“钙”、常固信念之元,不断强化干警政治意识,提高干警政治站位,自觉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司法办案、做人做事各环节,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彰显政治本色。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强化班子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2018年以来,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各类培训达51人次;合理使用人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共有5名干警被提拔重用;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203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0份,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全年共下发了5次督察通报,抓早抓小,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等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办案机制的落实,12名员额检察官严格落实入额办案责任,全年人均办案74.75件,院领导办案占比39%;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7名人员转隶至县监察委;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适用,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五、强化内外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新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定事项和重要改革措施,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自觉接受监督。县检察院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举办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编发了4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报》共计1700余份,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核心,依法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3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5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5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接待辩护人申请阅卷67人次;加大检察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出台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和干警联系全县村务公开群制度,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实现院干警联系全县14个乡镇全覆盖,联系全县140个村、居委会微信公开群全覆盖,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联系全县人群全覆盖;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23场、电视公开承诺1次;发布微信43期、微博383条、今日头条188条、门户网站发布43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干警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能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三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均衡,部份检察职能的履行还不够充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好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工作思路,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上犹“加快同城发展、加速绿色赶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在优化司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立足检察职能,在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上下工夫,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定点联系,主动衔接,做到检企沟通零距离;紧紧围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涉及金融秩序、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积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的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上犹实现脱贫摘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在保障民权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实现新突破。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密切关注民生热点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也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心理疏导等工作,不断提高检察业务水平;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到涉检信访信息反馈零障碍,调处社会矛盾零反复,变被动保稳定为主动促稳定。
四是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在拓宽监督途径、增强监督效果上实现新突破。着重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上实现新的提高。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五是着力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在提升办案效果、理顺内部关系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在办理案件中,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和行为的具体情况,从确保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统一来做出综合判断,尽最大努力支持改革者、容忍失败者、保护合法者、制裁犯罪者。深化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完善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机制,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六是着力提升组织保障能力,在提高综合素质、激发队伍活力上实现新突破。从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出发,从法律监督的职能、职责和司法保障的功能定位寻找切入点,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队伍科学规范管理,积极推动智能检委会会议系统、检察工作局域网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造就一支特别有理想、特别有闯劲、特别能干事、特别守纪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为上犹创造更加安全的政务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