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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上犹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主动融入,积极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立足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积极深入上犹江电厂、奥沃森新能源等企业走访调研、开展法制宣传,积极营造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立案查处林业监管领域渎职犯罪1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人,提起公诉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2件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督促履职案件7件。

        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全力服务“六大攻坚战”,统筹兼顾开展好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拆违控违、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积极查办土坯房改造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实行分案处理、观护帮教、社会调查等措施,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举办了“防治校园暴力”主题检察开放日。进一步深化关爱留守儿童工程,捐资为东山镇沿湖中心小学留守儿童打造关爱留守儿童示范寝室,并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护航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推进法治上犹建设

        大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7件7人,其中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贪污犯罪2件2人,医疗卫生领域行贿受贿犯罪4件4人,生态领域渎职犯罪1件1人;同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撰写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6份,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份,开展警示教育8次。

        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6人,提起公诉181人,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针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受理控告、申诉、举报信访件9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坚持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7人次;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过律师第三方释法说理,有效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竭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公诉观摩庭活动,组织部分公职人员及各界代表参与观摩庭审,通过参观庭审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文书公开网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等,竭力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三、聚焦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3件3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对烟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移送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1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针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件1人;对移送起诉罪名有遗漏的,纠正漏罪1件1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违规的,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3人。针对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件,其中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32件;开展审判执行活动监督5件;发出审判违法活动检察建议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上级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员额制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晋升、员额检察官工资套改等工作,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有效充实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初步体现。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强化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证案件的举证、质证和事实的认定等环节都在法庭上展开和形成。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刑事案件,视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上级院部署要求,建立内外线索共享移送机制,对内及时梳理汇总全院各部门案件,评估公益诉讼价值;对外定期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交流沟通,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全年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对李某滥伐林木案提起全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十大优秀案件”。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面配合改革,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细致开展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划转、转隶工作。

        五、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持用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赴瑞金、寻乌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增强检察人员党性宗旨和群众观念。

        不断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坚持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教育多管齐下,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派员参加在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地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24期27人次,内容涵盖了侦监、民行、案管等各项业务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干警参与观摩庭、业务竞赛等实训练兵,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一名干警在2017年全省控申业务竞赛中荣获“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深造,支持4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其中有2人已于2017年底顺利毕业。

        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始终狠抓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检务督察8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解决、跟踪问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全年无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160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有效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3条、生效法律文书1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1条,接待律师阅卷53人次,刻录光盘53件,实现检务公开公正透明。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细致;二是法律监督的效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监督、规范创新、进位争先”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努力为上犹打好六大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深入实施“加快同城发展、加速绿色赶超”战略,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上犹发展大局,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内涵,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县委各项战略部署,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战略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活动,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慎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案件中的运用,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围绕法治上犹建设,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民生民利,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认同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办好民生案件,继续严惩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上犹建设。

        三是围绕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监督是“主业”的观念,大力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对生效裁判及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围绕检察改革创新,更加有力地巩固各项改革成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各项改革的要求和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以积极主动姿态投入到检察改革新实践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研究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等改革重点,巩固司法改革成效。强化科学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苏州市检察院对口援助的契机,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五是围绕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抓牢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办案纪律和机关作风纪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继续加强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积极培养专业化、职业化检察官队伍。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规范司法,树立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锐意进取,为上犹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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