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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对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小计7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5人,行政在职人数31人,聘用制书记员11人,其他临时人员13人。退休人数小计18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07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9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3万元;其他收入68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07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8.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万元。项目支出155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05万元,资本性支出7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97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7.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万元;资本性支出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犹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9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29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7.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9.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万元。项目支出87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8.7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3万元,资本性支出7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1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38万元,增长5.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4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部门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 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聘用书记员管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总量控制、省级统筹、倾斜基层、动态调整的原则,员额内检察官与书记员1:1比例确定。

        2)立项依据:赣检发政字【2019】8号文件

        3)实施主体: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1、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2、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检察工作,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3、通过实施聘用书记员制度有力缓解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力争执法质量考评在全省的排名较上年度有所进步。

        5)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57.6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数量 >=11人

                 培训次数         >=1次

        人均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次数 >=1次

        质量指标:本科以上学历占比 >60%

        司法考试合格率      >=10%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法治宣传安全指数      >=50%

        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     基本达成

        满意度指标:公众对检察院满意度   >=90%

        2.执收成本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上犹县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早日脱薄争先,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立项依据:上检发[2021]47号文件

        3)实施主体: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全县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反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案件。在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赣州法治环境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821.0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收案数     >=550件

        结案数     >540件

        质量指标:批准逮捕率 >=58%

        提起公诉率 >=81%

        时效指标:案件受理及时性  及时

        效益指标:公益诉讼案件数 >=50件

        批捕和起诉工作合规率 =100%

        提升检察司法服务水平 基本完成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满意度 >=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3.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4.2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6万元,比上年增14.0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预算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18.08万元,比上年减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预算采购新车1台,2021年度采购新车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南路5号 邮编:3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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