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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1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实施方案。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处处长周文英进行发布。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广播电台、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江西晨报、凤凰网、腾讯网、江西新闻网等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落实精准扶贫任务、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总结宣传等六个方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方案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方案》提出要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办案组织,设立办理金融、生态环境等案件的专业化办案组织或指定专门办案人员,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委、检察委员会委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理涉“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复杂案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的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移送等多元化办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案件分析通报工作,案件管理部门对涉“三大攻坚战”案件和数据要进行专项统计,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通报相关情况。 

          《方案》要求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的“内鬼”和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不同性质的产权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惩治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强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性企业的支持力度。 

          绿色是江西的鲜明底色,生态是江西的靓丽名片,为呵护江西的青山绿水,《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打好净空、净水、净土攻坚战,健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两法衔接”机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落实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机制,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挽损、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完善线索摸排、案件审批办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和依法提起诉讼的作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权,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为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任务,依法惩治腐败,促进廉洁扶贫,建立健全和监察机关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处理机制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 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和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依法快捕快诉虚报冒领、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方案》强调要提升办案质量,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犯罪,加强对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和证据审查。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深入分析金融、扶贫、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色、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预测预警各类社会风险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办案追赃挽损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配合有关机关做好防逃预警工作。重点监督涉“三大攻坚战”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加大对涉“三大攻坚战”虚假诉讼的惩治和监督,注意发现和及时移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涉嫌犯罪线索,对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违法处置执行标的物等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三大攻坚战”的控告、申诉,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设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处理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做好预警和处置预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让司法办案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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