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
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上犹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工作实际,把履行职能融入社会大局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青山绿水。
【基本案情】
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犹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某乡镇垃圾堆放点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散发难闻异味,苍蝇成群,对周边存在生态环境污染隐患。每当下雨,垃圾产生的污水会直接渗入地下,可能对周围的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处理结果】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彻底整治,并加强管理,修复生态。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展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目前该垃圾堆放点正在积极整改当中。
【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总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垃圾治理是农村治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在行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让我们携手治污攻坚,共建美丽上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