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瑞检民公告〔2022〕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林国平、曾建军、谢荣辉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在瑞金市沙洲坝镇原金龙水泥厂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瑞金市金都大道2号
联系电话:0797-2522381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