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家的希望,孩子的事儿再小也是大事,只要我们多付出一些努力,就有可能多挽救一个迷途的孩子。我们多给他们“爱”,有“爱”的小孩不会再变坏,我们绝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拯救失足少年的机会。
个人简介
徐静,女,198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专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先后荣获“瑞金市红都平安卫士”、“瑞金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她的带领下未检办案团队先后获评“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瑞金市巾帼文明岗”、“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阳光护远航 探索新模式
多年来,徐静充分结合“一缕阳光工作室”,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模式。2015年2月,她起草的《瑞金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细则》出台,该《细则》规范了对涉罪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行为,为如何考察涉罪未成年人指明方向,推动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工作的开展。
爱心洒“花蕾” 浓情护成长
徐静始终认为,每个涉罪的未成年人都是迷途的孩子,对他们应该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2018年,在办理未成年人杨某某抢劫案时,通过大量细致的社会调查,她发现杨某某是学生、初犯,平时表现良好,并且对机械很感兴趣,有学习汽修的意向,完全有挽救感化的可能,且事后家里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她便提出对杨某某不批准逮捕和作附条件不起诉,获得院检委会支持,遂对杨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杨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她的积极联系下,推荐至南昌某汽修学校学习。
耕耘结硕果 一路不停歇
因为未成年人工作的特殊性,加班加点,外出走访调查是家常便饭,为更好地掌握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学校学习环境等情况,徐静对未成年案件是每案必调查,通过社会调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做出符合实际的帮教计划,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回归社会。为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检察公诉职责,她带领办案团队探索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研究制定了《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并提前介入未成年人被害人案件,有效防止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拓展职能 参与综合治理
她还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开展“扫黄打非·护苗”专项活动、“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活动、“守护明天·乡村法治行”等活动;成立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活动。2021年,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被评为“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