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在瑞金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振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赣州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被评为赣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凝心聚力服务“三大战役”,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倾全院之力服务瑞金经济发展大局。
(一)全力参与脱贫攻坚战。始终将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集聚在脱贫攻坚工作上,压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多次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部署,组织开展生活环境卫生、空心房整治等集中宣传活动,先后帮扶资金100余万元,组织干警捐款捐物3万余元,帮助挂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为1户贫困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我院挂点的塘背村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为我市脱贫摘帽贡献检察力量。
(二)自觉服务“风险防御战”。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4件49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起诉2件2人。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涉嫌串通投标案件3件3人,起诉2件8人,纠正漏诉3人,防范重大风险。结合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走访企业30余家,进一步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三)主动决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批捕19件21人,起诉37件43人。在生态环境领域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监督有关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件10人,监督立案6人,发出生态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1份,监督职能部门督促涉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以此作为认定当事人悔罪情节的重要依据,全年督促补植复绿1000余亩。
二、精益求精做强“三大主业”,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以更务实的责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强烈的忧患意识投入平安法治瑞金建设,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全面履行公诉职能。全年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423件563人,同比增长63.9%。突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制订了《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十条意见》,成立专业办案团队,建立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的协作机制,加大扫黑除恶政策宣传,主动及时移送办案线索,适时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33人,起诉3件9人。认真学习贯彻新刑诉法、监察法,对接监委移送案件,审查起诉2件3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执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5人,不捕3件6人,审查起诉20件30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及时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回访帮教26次。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干警走进全市30所中小学,5000多名师生在法律讲座、主题班会等多样化活动中增强宪法意识。
(二)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老百姓关心、市委政府操心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年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3件,向有关部门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目前整改到位17件。主动对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对2起案件立案,对4个职能部门立案调查,有关整改正在落实。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树立精细化的监督意识,强化规范化的监督措施,实行案件化的监督管理,全年办理365件检察监督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全程留痕。其中办理裁判文书审查等监督案件292件,纠正漏诉3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办理侦查监督案件25件,纠正漏捕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6人。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及执行监督案件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3件。提出超期羁押预警12件1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2件,对2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集中清理活动,监督1名脱管7年之久的罪犯重新投监服刑。组织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2016年以来未及时移送立案执行的5名罪犯所涉金额,督促审判机关执行。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共监督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42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刚性和权威。
三、攻坚克难落实“三项改革”,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以义无反顾的政治自觉、身先士卒的改革勇气,坚决贯彻中央改革总体部署,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一)推进机构与人员分类改革。配合完成职务犯罪侦防机构及人员的转隶工作,15个政法专项编制、9名干警转隶至监委。分类确定了检察官、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岗位,将员额检察官比例严控在39%以内。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16件,占全院办案量的17%。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其中瑞金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检察长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涉当事人220多人的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活动案,由副检察长担纲主办。
(二)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实行捕诉一体的刑事检察新模式,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案件平均办结天数下降了17.65%。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提前介入侦查7起案件。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5次。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的协调,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强化不起诉裁量权的运用,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着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20件28人。
(三)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制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完善办案责任倒查机制。成立了扫黑除恶、重大责任事故、涉众型经济犯罪、生态资源领域案件新型办案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9件。设立专职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通过日常同步评查、专项评查和个案评查等方式,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办案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全年对282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纠正办案瑕疵14个。建立司法档案室,制定《司法档案管理办法》,确保办案全程留痕。
四、脚踏实地强化“三项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邀请赣州市委党校学者、市党史办专家授课3次,坚持周一集中学习日制度,组织十九大精神、红色家书的集体学习,举办心得交流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建设苏区检察文化长廊,加强对苏区检察史的研究和文化传播,组织检察培训与岗位练兵,队伍理论与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参加赣州政法轮训32人,全年发表各类理论宣传文章69篇,其中一篇文章获全省检察理论研讨会二等奖、赣州检察理论研讨会一等奖,1人获全省业务能手称号,我院被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立法联系点。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赣州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工作要求,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通过机关大走访、全员大查摆、检察官向社会公开承诺等,收集意见建议,深刻查摆“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建立台账销号解决。强化案件回访,对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执法岗位风险点,加强防范监控,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筑牢执法安全防火墙。强化检务督察,从抓会风会纪、窗口接待、下乡走访等事情入手,督查常态化,问责到个人,我院对5名干部实名通报问责。
(三)加强检务公开建设。主动向市委报告重要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生态检察工作1次。建设并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创新开展“与代表同行---检察工作巡展”活动,检察官挂片全市各乡镇,利用乡镇人大会议平台,向所有乡镇1000余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宣传检察职能,推介工作成果,助推群众满意度上升61位,满意率提高到98.4%。
各位代表、委员,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司法改革中衍生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尤其是改革配套的管理考核机制仍需不断改进完善;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奋力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我市“突出五项重点、打好四场硬仗、实现三个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服务民营企业为主阵地,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服务保障“六大攻坚战”,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要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加大对金融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精准地服务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和非公经济,遵循法治思维和司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检察官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强化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公平竞争、宽松合法的营商环境。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揽,全力拓展检察业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年头等政治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调整充实扫黑除恶办案组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十条意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积极探索自行侦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机制,强化对公安侦查活动、法院审判、刑罚执行的诉讼法律监督。在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强化公益诉讼,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民生案件、涉众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力提升干警素能。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初心讲习所和网络培训平台,通过诉辩对抗、优秀庭评比等岗位练兵,创新教育培训实战化、信息化,着力解决“本领恐慌”、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加强文化育检,依托苏区检察史研究和推广,加强苏区检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积极打造“精致公诉”文化品牌,提升检察文化品位,助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四)以巩固提升满意度为抓手,全力加强检察宣传。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建设成为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把检察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各个角落。坚持“与代表同行”活动,完善工作方案,强化“五个一”工程建设,推动检力下沉,锤炼提升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加强“两微一端”与案件信息公开建设,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发力,努力讲好检察故事,积极传播检察声音,让更广泛的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并理解检察,不断巩固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我院将牢记人民期望和重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模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