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心中
都有一个法治梦
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是
近日被评为“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的
瑞金检察干警曾鹏
他心中的梦想就是让法治阳光照亮千家万户
他在普法的道路上痴心不改
用光阴记录普法足迹
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初心
曾鹏,男,汉族,1988年9月11日出生,江西瑞金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
俯下身做事,当好法治文化“宣传员”
他在办案中发现,刑事犯罪案件高发人群中,很多出现在农村。这些人文化程度不高,不知法不懂法,不知不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想,做好了前端的法治宣传工作,就能有效预防犯罪,避免大多数案件的发生,挽救一个人的人生及一个个家庭的幸福。一次下乡普法宣传工作中,遇到一个村民咨询,“自制枪支打野猪保护自己农作物,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听到询问后,他耐心的给村民讲解起非法制造枪支犯罪的法律规定及危害,村民听了连连点头。在工作中,他非常珍惜每一次乡村普法宣传的机会,并针对受众群体编撰危险驾驶、非法狩猎、故意伤害等村民易触及的普法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传普法。田间地头、社区屋场、学校企业,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在他看来,传播法律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就是普法工作的乐趣。他常常提醒自己,一次宣传只要有一个人从中受益,工作就有价值和意义。
弯下腰调解,当好矛盾纠纷“灭火员”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报捕案件中,双方是隔墙而居的邻居关系,因小孩玩耍引发纠纷,没有达成民事赔偿。他本可一捕了之,但他觉得这样只会让矛盾越来越深,甚至可能因此演变成世仇,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理顺思路后,他把工作重心放在了纠纷调解上,邀请侦查人员、村干部上门调解,不厌其烦做双方家属工作,前前后后6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和解,解开心结。在他看来,看似一起简单的案件,背后却关乎着两个家庭的幸福,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只有心中有百姓,才能办好每一个案件。他常说,比起指控犯罪,促成刑事和解往往更能彰显司法办案的价值。所以他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办案目标之一,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努力消除社会戾气。工作以来,他参与交通肇事案件、故意伤害等轻伤害案件的民事调解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00余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沉下心”去沟通,当好信访群众的“暖心人”
身处办案一线,信访接待也成为了他的日常。他认为群众前来信访,他们心中肯定有他们的委屈和困惑,他们是把我们当成了自家人,心里有委屈找到自己的亲朋诉说,寻求帮助。所以在工作中,他时常主动提出参与信访接待,并把信访群众当着自己的亲人对待,耐心倾听,动之以情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讲透彻,努力帮助解决化解矛盾。工作以来,他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余件,工作态度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他深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但他坚信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
只要我们多做一点
人民群众的幸福就会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