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检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精心组织,突出一个“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该院就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该院党组靠前指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外,坚持每周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依法办案,突出一个“准”。结合全南实际,该院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保护伞”等犯罪锁定为打击重点,开通绿色通道,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办理。既坚决避免因认识上不去、行动跟不上,在专项斗争中出现走过场,又坚决防止扩大化,防止冤假错案。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多次组织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进行研讨,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办结。
重拳打击,突出一个“狠”。针对扫黑除恶,该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拓宽打击广度,及时梳理在审查、起诉及侦查、审判活动监督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等问题线索,扩大打击的广度和成效。加大打击深度,突出查办“保护伞”和摧毁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