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问题导向,畅通线索摸排,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运行。
据了解,自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院迅速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置专职联络员,设立专门办公室及扫黑除恶专用电话,负责接听、受理相关线索举报。同时,认真研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
工作中,为确保线索摸排渠道的畅通,该院推行检察官行业摸排线索机制,根据十大类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开展对以往办理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七种主罪的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对行业相应领域开展重点摸排筛查,共摸排价值线索5条。同时,依托脱贫攻坚工作,全体干警深入农村开展线索摸排;推进驻所检察室与在押人员谈话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3次;落实举报线索“人人见面、件件回应”,会同公安、纪委等部门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约谈见面12次,通过回应举报线索,了解群众心声,倾听群众反馈。
强化协调推进和监督问责。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该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坚持和完善重大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做法。同时,结合本院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分析梳理涉黑案的人员情况、诉讼经过、基本案情、判决等情况,全面总结办案经验,为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察人员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办理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处理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