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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时间:2021-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3日在全南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文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在基本完成2019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以服务大局新作为建功新时代。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发涉疫规范性文件2份,建立疫情期间司法办案衔接机制,对涉疫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依法从快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34人。严格落实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全体干警深入社区,在疫情防控片区逐门逐户排查登记,值班值守,责任到人。开展防控一线党旗红先锋行动,积极组织干警捐款,选派干警担任企业疫情防控联络员,及时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法治力量。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江西政法网相继报道。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办结黑恶势力犯罪232人,随案移送查封、扣押、冻结现金、房产等涉案财物共计7000余万元。对涉黑恶案件坚持做到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我院办理的涉案人员31人的邱某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时成立检察专班,派员多次前往办案点,对公安机关169本侦查卷宗进行阅卷,提前完成了3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确保案件在1个月内依法提起公诉,主犯邱某安等2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率达87%。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确保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曾某赣受贿一案,查明曾某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坚持标本兼治,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等15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向15个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助推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20205月,我院获评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受理审查逮捕11人,提起公诉47人。建立非公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辖区6家挂点服务民营企业,建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络员机制,分别在县工业园、县工商联设立检察官工作站,通过组建微信联络群、召开季度联络员联席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宣讲涉企法律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用工招工、污水处理、劳资纠纷等实际问题15个。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对涉民营企业案件27人作不起诉处理;对全南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彰显检察温度。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处各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同步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舆情引导等工作,牢固坚守稳定红线。缪某贱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由我院依法提起公诉,主犯缪某贱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8名成员分别判处六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年初疫情发生后,我院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贫困户因疫情影响在生产生活、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过消费扶贫、网上销售、农超对接等方式,帮助贫困户销售包菜、莲藕、荸荠等2万余斤,消费扶贫4万余元助力贫困户增收积极开展贫困户司法救助,联合县扶贫办、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开展综合救助,防止贫困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共办理司法救助案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制发生态环境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3份,通过与有关单位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污水、生活垃圾等进行综合治理,助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二、聚焦四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设立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充分发挥的便利和的优势,着力监督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公、不文明等问题。追诉犯罪嫌疑人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案件3件,行政机关同期移送案件3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2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2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监督后财产刑执行到位110万元,着力打造刑事执行利剑检察品牌。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组织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为契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件,其中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3件,办理我院首例虚假诉讼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各1件,2件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解决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陈某兵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考虑到陈某兵家庭实际困难和康复治疗,为陈某兵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通过此案的办理,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情怀和司法的温度,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出台《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鼓励群众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先后开展了医疗废弃物整治、野生动物保护、违规领取养老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多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开展联合检查,排查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主动对相关部门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先后对被滥伐山场补植复绿、公共游泳池安全隐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行业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回头看,推动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三、积极主动作为,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托司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平安全南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9174人,审结150216人(含上年结转),提起公诉12918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723人,绝对不起诉26,附条件不起诉11人。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2人,提前介入、主动跟进,依法起诉了曾某赣、傅某受贿案,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27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32件,其中来信7件,网络信访件2件,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当事人,回复率100%。在回复当事人过程中,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继续保持了涉检到市赴省进京零非访2020年我院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23位,相比2019年前进了5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4位。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推动开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整治行动5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选派12名干警组成创安小组,进社区、到村组、入网格,常态化开展帮扶解困、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与社区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围绕组织共建、思路共谋、难题共解、人才共育四个方面,推进机关社区协作共建。积极邀请社区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观摩庭审等活动,对拟作不捕、不诉、不支持监督处理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对涉及特定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认真做好社区调查、风险点防控、隐患排查等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团县委等单位完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更加完备,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校园周边烟草管控、网吧安全、旅馆业治安管理问题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得到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采纳,强化了源头防范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我院18名法治副校长分赴各中小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女童保护、疫情防控等主题的法治讲座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8000余名师生接受了法治教育。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助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轮案制、检察官职权清单、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全面压实办案责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强化监督制约。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尤其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2020年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21件,出庭支持公诉24次。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在互动沟通中凝聚法检合力,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

        积极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在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举措前提下,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917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由2019年的51.0%提升至82.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达79.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探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打造完成检察机关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实现庭审在远程音视频和数字化网络技术配合下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

        五、狠抓自身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抓基础谋长远,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方式,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整顿队伍、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行动,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通知精神和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查摆整改了16项问题确保全南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持续正风肃纪。细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强化精准监督,开展重点案件专项督察活动,谈心谈话15余人次,提醒谈话2人。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教育整顿会议精神及各项部署,提前谋划、先行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司法权力运行中的不规范问题,针对制度漏洞、执法薄弱环节、易发问题风险点等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的各项操作规程。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先后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相关单位及企业代表、律师参加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服务’‘六保护航民企发展”3次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找准代表联系工作的着力点、创新点,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协作配合”“优化-件比?等课题,实地了解代表关切问题,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共走访人大代表37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40条,及时做好反馈工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通过各种形式接待律师76人次,主动听取并采纳律师意见建议69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通报了我院2019年以来信访工作与司法救助情况。深化检务公开,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57条,重要案件信息3条,法律文书129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司法理念更新不够,一些案件办理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现象;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四大检察开展还不平衡,刑强民弱问题依然客观存在;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不够强,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也将迎来百年华诞。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检察为抓手,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断创优创新创特,为我县加快打造赣州乃至江西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门户、前沿高地,争当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突击先锋、前哨尖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落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认真办理民企投诉、申诉案件,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以更强担当推进平安全南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违法犯罪,紧盯网络安全主战场、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坚决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好四大战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统筹兼顾,把握重点。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妥善化解。落实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创新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用法治手段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坚守民生法治底线,突出打击食品药品、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污染环境等的违法犯罪,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十大业务检察职能履行到位。更新检察司法理念,既要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也要兼顾法理情,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队伍。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内部监督与司法办案相融合,推进办案督察常态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监督。着力在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素能强检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廉洁、为民担当的全南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忠诚履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注释:

        ①“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犯罪、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②“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③“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⑤“零非访:指没有发生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而是到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的行为。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是从建立一站式取证场所、心理救助、医疗协助、亲职教育、社工介入、从业限制等方面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工作,同时配套多项救助措施,即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等,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多层次保护,并坚持将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避免二次伤害原则、专人专办原则、隐私保护原则贯穿案件办理的始终。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⑩“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件比: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35号 邮编:3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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