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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全南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6年换届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履职担当,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五年来,我院获评了第十四届、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两次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退休干部党支部被授予全省首批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担当

        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为全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精准、更实效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参与“防控一线党旗红”先锋行动,组织全院干警下沉网格和社区,对责任区内的1700余户居民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联防联控、疫苗接种工作。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从快从重办理涉疫刑事案件45人,提升了全民参与、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为确保防疫与办案“两手抓、两不误”,搭建检察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开展“云提审”67选派3名干警担任企业疫情防控联络员,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法治力量”。

        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建立非公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和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络员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型犯罪,依法起诉3862人。审慎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按照“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原则,对涉民营企业案件3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彰显检察温度。加强检企联系,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聘请5名民营企业家担任“检企联络员”,深入企业走访148次,召开检企座谈会12次,提供法律咨询152次,帮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等实际问题90个。

        持续服务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15人,提起公诉20人,先后办理了曹某集资诈骗案、缪某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危害金融安全类案件。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办理侵吞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4件,向9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2.6万元,筹集资金280余万元帮助挂点村解决实际问题30个,帮助贫困户销售滞销农产品3万余斤,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打击与修复并重生态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95人,督促盗伐、滥伐、失火等破坏林业资源的当事人“补植复绿”1200余亩。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对损害的生态环境完成修复,清除堆放在河道岸线的砂石3万余立方米,促成3家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整改到位。

        二、深化平安建设,服务市域社会治理有贡献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托司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提前介入、领导包案等措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5人、起诉88人,起诉“保护伞”5人,随案移送查封、扣押、冻结现金、房产等涉案财物共计7256万余元。如办理的邱某安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阅卷148册,完成了3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依法及时将案件起诉至法院。严把案件质量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诉漏犯6人。针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等十五大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7份,推动源头治理。我院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20年度先进单位”。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积极参与开展“断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15起诉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56人。持续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的要求,推行公开听证、律师代理制度,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我院连续5年保持了涉检到市赴省进京“零非访”,院接待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基层开展“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发放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法治宣传纪念品3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112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认可度逐年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名稳定处于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宽缓化处理,逐渐向精准帮教、依法惩治、有效管束转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18名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防性侵、疫情防控等主题法治讲座52场。针对校园周边烟草经营、网吧管理、旅馆业治安等问题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得到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采纳,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牢记职责使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作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和时代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每项工作。

        做优刑事检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5571人,提起公诉7361053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对的审查向对的教育感化转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对45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量刑,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100%。强化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立案15件,监督撤案4件,追诉15人,纠正漏捕9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提出抗诉3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份,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7份,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不当、社区矫正活动不当99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2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民事生效裁判案件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份,提请抗诉1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2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以支持起诉人身份为农民工追讨劳务工资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办理的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970余万元,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系我市首起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案,被市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针对我院行政检察相对薄弱的短板,积极走访法院、相关行政部门和律师机构,把监督关口前移,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1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盯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利益。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与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形成联合督查、线索共享、案件会商机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1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5万余元。先后开展了医疗废弃物、减速带安全、燃气安全、窨井盖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并建议相关单位纠错堵漏、建章立制,努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发展新局面。如县水利局在查处非法取水工作中,多次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对标时代需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有成效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动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引领,系统科学推进党支部“三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建设一体化融合发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专业素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96人次,2人获在职研究生学历。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52次,实现领导干部以讲促学、学用相长。五年来,共有干警47人次、集体50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与对口援助我院的中山市检察院开展交流走访921人次,安排713人次参加中山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干警的办案能力得到显着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了首批13名员额制检察官,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院领导带头办案尤其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凝聚法检合力,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正。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领导下,配合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职能、人员转隶工作。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了“四部一室”5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减少54.5%

        五、接受人民监督,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有实招

        牢牢把握权力的人民属性,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下,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生态检察、刑事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事项。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络,走访人大代表120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39条,及时办结并做好反馈回复工作。

        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把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公开听证等活动132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072条、重要案件信息62条,公开法律文书580份。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422人次,主动听取并采纳律师意见建议130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监督检察。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怀厚爱、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够,一些案件办理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现象;“四大检察”开展还不够平衡,“刑强民弱”问题依然客观存在;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还有待提升。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四大检察”为抓手,紧扣“十四五”检察规划新要求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深耕主业、队伍建设等方面聚焦发力,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务实担当,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政治警觉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做细做实检察环节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全南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我县“十四五”规划保驾护航。

        二是坚定不移保民生护民利,强化检察担当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承担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的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依法严惩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设。

        三是坚定不移深耕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检察工作重心聚焦到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责上,不断拓展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配套改革,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持续深化检察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配置,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厘清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强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不断优化司法职能和管理机制。司法办案中全面推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以透明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

        五是坚定不移强化队伍建设,补齐短板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智慧检察运用,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各位代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担当实干敢作为,竭尽全力抓落实,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注释:

        ①“三零”单位:“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

        ②“零非访”:指没有发生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而是到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的行为。

        ③“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主要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

        ④“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⑦“四个铁一般”:指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⑧“三化”建设: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⑨员额制:指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职数限额制度,目的是通过提高检察官的任职门槛和职业保障、待遇,把优秀的司法人员和有效的司法资源吸引到办案岗位,充实到办案一线,实现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根据规定,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⑩“四部一室”:指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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