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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2日在全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文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荣获“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

        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串通招投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起诉10件16人。构建“亲清”检商关系,在县工业园工商联分会立检察官工作站,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深入企业走访48次,召开检企座谈会3次,提供法律咨询62次,帮助挂点企业解决外省员工子女就读、工业垃圾处理、招工困难聘请5名民营企业家担任“检企联络员”,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见和建议

        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办理了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对被滥伐的287亩天然林进行补植复绿。开展了“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涉及农村饮用水的36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约谈“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督促依法履行网络餐饮服务商家的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国有财产保护”行动,督促县人防办依法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2万元。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引导贫困户发展蔬菜、荸荠、家畜等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劳动务工、参与种植等方式增加收益,全年脱贫17户41人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网格区域和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800余人次投入资金10余万元用于网格区域内背街小巷路面硬化和空地绿化,组织网格成员单位筹集资金5万元设立网格专项基金

        二、维护和谐稳定,在推进平安建设中诠释检察忠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全省第28名,相比2018年前进39位。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扩大战果、提高办案质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恶犯罪765人,763人,起诉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保护伞”5人。坚持从严从快方针,对疑难复杂的涉黑恶案件均成立“检察专班”?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如谢某长等人、缪某贱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均在法定期限之前起诉至法院坚持“打财断血”、积极追赃,对李某朱某军等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追缴犯罪所得247.4万元。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2名涉恶势力犯罪成员依法不予认定,按普通犯罪处理。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84件142人,起诉103件175人。依法严惩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加大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确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解民忧,“检察长接待日”“点名预约接访”等信访接待制度,做到接访、下访、访相结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2人次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及时依法审查分流,立案审查23,均做到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非访”。

        三、筑牢立身之本,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打造检察品牌

        积极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引领各项检察业务全面提升。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7件17人,不捕率10.1%;不起诉13件14人,不诉率6.1%。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8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4份,有效促进基层法治建设。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7人。开展社会调查、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17人次。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选派18名检察干警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双提升”走访了全县3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8场次,6000余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打造“为民检察”品牌。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件,其中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3件,开展审判活动违法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1件,维护法院正确裁判息诉3件,支持起诉1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件。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打造刑事执行“利剑检察”品牌,将监督的“利剑”指向刑罚执行的各个环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件,采纳6开展“4·16”在押人员维权活动。对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突出社区矫正同步监督,督促监管措施的落实,依法纠正脱漏管2人,做好特赦2名服刑罪犯的法律监督工作。 

        四、坚持创新发展,在深化体制改革中激发检察活力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落实,稳步完成各项重大改革任务,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入额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办案定期通报机制,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9件,其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件,入额院领导办案、出庭公诉成为常态。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积极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保律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共向律师提供服务150人次。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编办、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设置了“四部一室”五个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内设机构总数减少54.5%,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通过全省法检系统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检察辅助办案力量得到加强。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建立与政法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机制,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案件,首先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工作,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案件85人,适用率由28.6%提升至87.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9.5%。

        五、狠抓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从严”要求抓好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经常性开展廉政讲堂、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共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开展警示教育6次、检务督查5次。赣州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逐项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注重素质能力培养。强化业务素能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3人次,1人获在职研究生学历认证,队伍的业务素能显着提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讲政治理论、检察业务7次,实现领导干部以讲促学、学用相长。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8次。

        夯实内部监督基础。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实时监控纠正程序不当等问题9个,发出书面纠正通知5份严格按照高检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评查标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49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增强检察官的办案责任意识。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4次,听取意见建议32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加强检察融媒体建设,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9件、案件程序性信息220条、法律文书110份,法律文书公开率100%。原创微信公众号文章92篇,在县级以上媒体上发表信息宣传文章214篇,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服务大局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均衡充分;三是人才紧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初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抓好机关楼院和检察人员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检察干警和家属不出现感染或疑似病例。二是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全员下沉到社区、村组参与联防联控,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口罩诈骗”、妨害公务等涉疫情案件;办理野生动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四是协助3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多次到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学校食堂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复课提供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县检察院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打造赣州乃至江西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门户、桥头堡和前沿地带,争当全省、全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突击先锋、前哨尖兵,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协力推进复工复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助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围绕全县着力打造服务大湾区重要旅游目的地、着力建设承建大湾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基地、着力构建面向大湾区优质农副产品直供基地的定位,重点惩治破坏生态环境、扰乱旅游市场、阻扰项目建设、销售假劣农资等犯罪,不断提升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监督理念转换、机制转换、动能转换,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的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突出抓好各项诉讼制度改革项目的“精装修”和新增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持续释放改革在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上的效能,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等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五是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整顿队伍、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行动,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力争群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继续前移。“求极致”的精神,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素质能力短板,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忠诚履职,为新时代全南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一、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总结“检察公益诉讼两年试点”工作经验成果基础上,审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所有涉黑恶犯罪案件自立案起就要组建检察专班,坚持每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效。

        2019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对群众来信来访必须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在讯问或审判的时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愿到场的情形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主要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弱势群体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编办发[2019]228号)文件精神,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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