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和帮助下,我们已成功收回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33万余元。”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负责人来到全南县检察院,送上人防办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回复。这意味着全南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成功办结该起国有财产流失案件。
今年9月,全南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15年至今江西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全南县某建设项目中,一直未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30多万元,决定予以审查。
全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先后到人防办等多个相关部门调取资料,并对该公司在全南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经过调查核实,2014年8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标获得了全南某处改造项目,在完成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后,仍有200多平方米未建人防工程,至今仍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0多万元。自2015年至2017年,人防办分别对该公司下达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缴通知书》,并多次电话或现场催缴,但该公司依然未完成缴纳。
2018年9月底,全南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监督程序,向人防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足额征收对方所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依法对其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加强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的规范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全南县人防办收到检察建议之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全南县检察院沟通协调,并组织精干力量对该案件开展调查。
10月11日,全南县人防办负责人到全南县检察院进行案件结案通报,表示已成功收回该公司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