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干警钟伯毅同志获“赣州市第四届‘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我院干警钟伯毅同志获“赣州市第四届‘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我院干警钟伯毅同志获“赣州市第四届‘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钟伯毅同志被授予“赣州市第四届‘十大平安卫士’”荣誉称号,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钟伯毅同志从事检察工作十七年来,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办案中坚持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秉公办案。尤其是在2008年当他得知身患白血病后,不忘的仍然是办案工作,还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亲自办理公诉、侦监案件220余件,案件定性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法院有罪判决率为100%。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我院党组要求全院检察干警要身边的模范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推进“五个全南”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