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支持起诉首场公开听证会 帮助农民工追索报酬
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9月9日,全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27名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支持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县人社局代表、诉讼代理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基本案情、证据情况以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理由,之后就刘某某等人以项目部盖章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向法院起诉能否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是否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听证员一致赞同该案可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处理的意见。
最终,该院参考听证会形成的评议意见,结合审查结果,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召开的首场民事支持起诉案听证会,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有效增强了办案透明度和公开性,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01
什么是民事检察支持起诉?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02
案件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03
申请支持起诉所需要的的材料
1.支持起诉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
3.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