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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南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9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荣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连续八届十六年被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六大攻坚战”。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助推我县打好“六大攻坚战”。服务主攻工业攻坚战,强化安商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精准帮扶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派出驻企服务员到挂点联系企业宣讲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服务精准扶贫攻坚战,筹集6万元为九连山林场古坑村修缮水陂水圳、修建通组道路,方便村民灌溉和出行。帮助解决蔬菜销路难题,联系蔬菜销售企业为墩头村6名贫困户销售冬瓜2万余斤。联系爱心企业为九连山学校捐赠价值5万余元孔子像,并资助贫困学生1万元;开展“一联两帮”活动,干警结对帮扶36名贫困学生,并捐助2万余元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开展“文明创建进农家”活动,联系县新华书店捐赠图书500余册,在古坑村设立“爱心书屋”。此外,还为古坑村40户贫困群众办理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30户,通过实施一系列帮扶举措,实现脱贫56177人。

        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在开展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共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案件1426人,其中批捕盗伐林木案24人,审查起诉滥伐林木案36人,非法采矿案25人,盗伐林木案24人,失火案44人,移送法院后均作了有罪判决。发挥派驻林业检察室的作用,监督移送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线索14,已全部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20167月,我院派驻县环保局检察室挂牌成立,进一步强化了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10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均得到采纳。通过加强生态检察工作,有效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蔓延趋势。

        二、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龙南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8183人,审查终结141184人(含2015年结转案件),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124166人,不批准逮捕171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3247人,经审查结案178249人(含2015年结转案件),审结率为101.1%;向法院提起公诉152216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5人,决定不起诉1417人,移送单位撤回711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坚持宽严相济,创新未检工作方式。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注重预防”原则,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20167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27人,其中提请逮捕613人(未成年人6人),审查起诉814人(未成年人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12人,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511人,不起诉33人。此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亲情会见以及提供法律援助10人次,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次,均取得良好成效。

        牢记司法为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控告申诉、文明接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完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拓宽了接访渠道。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94人次,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1件,均已依法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做好刑事申诉立案复查工作,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案1件,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诉人所在村“两委”干部和案件原承办人共同进行了公开答复。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1件,为申请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

        三、强力反腐肃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各类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共立案侦查1010人(科级领导干部3人,大案7人,大案率70%),其中贪污案件44人,贿赂案件33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移送起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13人(含2015年结转案件),实刑判决1010人。如针对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立案侦查拆违控违领域受贿窝案33人,涉案金额17.1万元,桃江乡党委原副书记廖某因涉嫌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针对一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现象,查处了因失职渎职导致国家、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如立案侦查县安监局原局长李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涉案金额90余万元。通过办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惩防并举,深入预防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依托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对扶贫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研究职务犯罪案发态势,撰写《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并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年来,共开展预防讲座3次、重大项目工程预防咨询14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5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8件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000余人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人员专项监督活动,对取保候审人员已构成犯罪但未处理的,通过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移送审查起诉。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1人,并已作出有罪判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8人。依法纠正漏捕案件22人,纠正遗漏罪行311人,并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等活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5件,其中申请再审案3件,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终结审查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9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已采纳回复8件,终结审查1件;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件,并已采纳回复。与县法制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履职案12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2件,均已得到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对2013年以来的238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逐一检查,涉案金额1069余万元,对执行不到位的146件督促移送法院执行。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促进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针对看守所存在的违法情况,发出检察建议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请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1414人,均被采纳。

        五、强化自身监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对司法不规范的“顽疾”紧盯不放,狠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落实,完成了11个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2015年制作的230余份法律文书进行交叉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促进法律文书和案件质量提高。加强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共制作电子卷宗167362卷,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年来,公开程序性信息199条、法律文书18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条。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开通微信公众号“赣州龙南检察”,进一步加强了检群交流联系。

        加强内部制约,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健全案件管理机制,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案件的流程监控,防止“带病”案件流转,共发出口头预警20次、书面预警通知书14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每案必评、一案一表”的方式,评查案件250件,逐一通报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高。

        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苏区检察光荣传统,教育干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矢志不移为检察事业而奋斗。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学习贯彻“两准则、三条例”,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严肃检察纪律、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开展“改作风、提效率”活动,倡导践行优良作风,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严在平常、管在平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综合素能建设。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和竞赛,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首批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十佳侦查监督能手”,1名干警荣获全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检察调研成果丰硕,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中《权力区隔:主任检察官制度试点模式的下一个向度》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论文奖。

        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做好检察官集中遴选等各项改革的准备工作,确保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开。强化改革意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防止非法证据进入庭审程序。继续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案件繁简分流为基础,优化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怀厚爱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司法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干警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把龙南建设成为赣深高铁沿线“工业强、旅游旺、城市美、百姓富”的明珠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第一,围绕中心,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扣县委打好“六大攻坚战”、突出抓好“四大工程”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靠前、精准发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各类腐败犯罪,严厉打击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等渎职犯罪,强化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严从快办理妨碍“六大攻坚战”、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强化监督,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强化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机制,紧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严查刑事执行执法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第三,强基固本,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强化检察职业信仰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加快建设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务实担当,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担负起改革责任,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增强改革定力,以改革的思维和举措来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改革活力,推动改革在创新中前进,不断推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打好“六大攻坚战”,突出抓好工业升级、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城市提质“四大工程”,把龙南建设成为赣深高铁沿线“强旺美富”的明珠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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