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店“与校为邻”
这……正常吗?
当然 不
话不多说,我们一起去看看现场吧!
龙南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龙南市城区多个学校附近有经营成人用品的店铺,引起不少路过学生的好奇探视,可能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使学生家长深受困扰。
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前往实地调查发现:金水大道、渥江东路学校附近开设有店名为“某成人用品”的24小时自助售卖成人性用品店,且成人用品自助售货店距学校100米左右,里面有多个自助式销售柜陈列着计生用品和情趣用品,自助售货机并无身份验证功能,只需要选择商品编号,然后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就可以直接买走,商品外包装上还印刷了情趣用品标识图形及裸露、色情的图片,对路过店铺上下学的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立即要求经营者限期搬离,对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辖区内校园周边成人用品店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守校园安全红线,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筑牢法治防护网,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着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第三十二条:“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整治低俗玩具,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公益诉讼
守护少年的你、未来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