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市检察院“诉请生态环境公益侵权人登报致歉”的公益诉讼案件微信宣传先后被《赣州环境》、《江西环境》等上级环保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充分肯定龙南市检察院与龙南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协作,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成效。
2022年1至9月,龙南市检察院和龙南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计16件,成功磋商1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62676.25元,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1件,涉案金额8000元,登报致歉1人次。
近年来,龙南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特别是今年以来,以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为契机,加强沟通联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加大监督、协调、支持力度,运用制发检察建议、发送磋商、督办函、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等具体工作协作机制,先后推动林业、矿产、水利、土地等监管部门认真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履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评估、赔偿磋商、恢复治理等工作,加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犯罪成本,保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龙南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本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让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者得到应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