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会昌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该院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福平通报了该院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2022年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件,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7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紧紧守护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2件,国土和国财领域案件4件,其他领域16件。
通过办案,共督促保护被损毁、污染、占用的各类土地34.95亩,督促补植复绿林地31.5亩,推动清理水面漂浮物1500余吨,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2个,推动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0次,推动整改相关问题40余件。其中办理的“红火蚁疫情防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非法占用河道”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其中督促整治中草药铺违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该院表示,下一步将一是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互动联络。提升接受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意见和建议的主动性,共同推进问题解决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和做法,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品牌化的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队伍基础。公益诉讼涵盖摸排线索、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出庭诉讼、诉讼监督等多个环节,对公益诉讼观察员进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知识培训,可以加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学习力度,培养专业队伍、切实提升公益诉讼观察员协作办案水平。
来自会昌县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向县检察院相关人员就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聘用条件、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钟志勇逐一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