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10月26日下午,会昌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会昌县电视台、会昌县手机报、中国会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记者参加。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保华通报本院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情况,办公室负责人周德华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许保华详细介绍了会昌县检察院2020年以来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不起诉案件89件115人,其中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绝对不起诉2人,对证据不足的决定存疑不起诉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77人。
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该院坚持落实落细服务非公经济检察政策,坚持把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与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统一起来,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对3名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同时,主动实地走访涉案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围绕司法为民,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2020年以来,对醉驾、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毁坏财物、交通肇事等轻微犯罪,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后,决定相对不起诉55人。同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解开群众心结,有效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处理好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决定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同时注重回访帮教,挽救失足青少年,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检察关爱和法律温情。
三、践行生态司法修复新理念,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该院在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一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非法占用农地、林地涉嫌犯罪的,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生态修复、补办手续等情况,对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狩猎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弥补损害后,对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四、注重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该院办理不起诉案件时,不仅仅是简单的“不诉了之”,而是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对办理不起诉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问题等,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帮助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推进治理。近两年来,通过办理不起诉案件,共制发检察意见或建议75份,均得到回复和采纳。对一些拟不起诉的案件,要求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作为决定不起诉的综合酌情考量因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五、强化内外监督,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接受各方监督,增强不起诉工作透明度。近两年来,共对16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89件进行了公开宣告,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全程督查,防范不起诉案件廉政风险。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不起诉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审核把关;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督查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树牢办案检察官廉洁自律的意识,确保不起诉案件依法规范公正办理。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是促进检察机关信息公开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新闻发布会引入社会监督与媒体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能够切实保障检察业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检察机关“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敢用、善用不起诉权,自觉将不起诉工作融入服务发展大局。
该院表示,今后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上级检察院“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