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0月16日上午,会昌县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共同为案件把脉问诊。
2020年2月27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着G206线由北往南行驶。当日14时许,行驶至周田镇老虎寺路段,经过四凸路面,车辆失控,冲向道路东侧,与一停在路外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乘车人员刘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汪某某主动投案。
案发后,被害人刘某某的妻子曾某某未获得民事赔偿,且其家庭系贫困户,还有2名未成年人子女需要上学,家庭经济生活非常困难,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由该院检察长谢灯主持。会上,谢灯对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救助申请人陈述了案发后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该案的主办警官和检察官分别阐述了案件办理情况、刑事赔偿情况和法律依据。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分别向申请人发问,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曾某某进行救助,对救助金额的评议意见得到了县检察院的采纳。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对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与会人员对此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彰显了检察温度,为检察机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