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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不姑息!会昌2名男子袭警被法办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决不姑息!会昌2名男子袭警被法办

         

        配合民警执法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但是,总有这么一些人

        视法律为无物

        公然挑衅执法权威

        近期,会昌县检察院办理了2起袭警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案例一:

        2021年12月2日上午9时许,会昌县西江交警中队在西江镇西江大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查处过程中发现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欲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不但拒不配合,恐吓辱骂在场民辅警,而且将在场辅警肖某某的脸部抓伤,朝辅警邓某某的脸部打了一拳。经鉴定,辅警肖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案发时血液乙醇含量为200.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日前,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二

         

        2022 年1月25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与曾某某发生情感纠纷,在曾某某家中拿起水果刀扬言想要自杀并且拨打了报警电话。会昌县公安局小密派出所接警后民警温某某、廖某某来到现场处警,两民警极力安抚高某某情绪,并夺下了高某某手中的水果刀。后高某某再次拿出事先藏在身上的菜刀企图自杀,两民警上前制止,高某某为摆脱民警控制将民警廖某某的左手中指咬伤,用菜刀将民警温某某的手指割伤。经鉴定,民警廖某某、温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日前,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袭警罪】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二百七十七条进行了修订,单列了袭警罪,并对暴力袭警 的行为增设两档法定刑,提高了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7年。该内容的修改从立法层面肯定了民警的执法权威。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那袭击辅警是否会构成袭警罪呢?

        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本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袭警罪是为了保护警察执法秩序,而犯罪嫌疑人是想通过攻击辅警进而妨害警察执法,所以在司法实务中,辅警协助民警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以袭警罪论。

         

        检察官寄语

        每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

        在民警执法时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

        切勿以身试法。

        任何以暴力方式妨碍警察执法的行为

        将会受到刑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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