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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昌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时间:2021-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会昌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会前集中学习

        2月2日下午,在全体党员认真自学的基础上,会昌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聚焦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

        2月3日下午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会昌县委指导组成员、县委宣传部干部欧阳清到会指导。机关党支部书记吴祖春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灯同志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吴祖春通报了机关党支部班子2019年度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班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了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情况,通报了机关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第二阶段

        分三个党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首先党小组组长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要求,随后由党小组组长带头,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每位同志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被批评者作了表态性发言。最后党小组组长对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了总结。

        第三阶段

        欧阳清作了点评讲话,他认为这次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和思想交流都比较充分,会议开得富有成效。随后开展民主评议,全体党员填写《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测评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吴祖春作了总结发言并提出要求:

        一是持续加强支委会自身建设。压紧压实支委会其它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支委会成员的表率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支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是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要加强会后整改。对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实效,不断提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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