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县区市民罗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后,特地来到赣县区检察院阳光检察工作室道谢。这是赣县打造“阳光检察工作室”品牌、为民办实事的一个实例。
赣县市民罗某因情感纠纷,被前夫潘某捅伤致重伤二级。该案经赣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潘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罗某损失56529元。案发后,罗某患病需长期治疗,又没有生活来源,带着3个孩子的她生活十分困难。赣县区检察院阳光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罗某并告知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帮助罗某办理申请手续。经该院审查,向罗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赣县区检察院以“融会法理情,阳光你我他”为理念,紧紧抓住“柔性司法+亲民普法”这两条主线,积极打造具有特色的工作品牌“阳光检察工作室”。“阳光检察工作室”以青年检察骨干为主,大力推进能动检察,践行司法为民。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国家司法救助等方面推行柔性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今年开展未成人法治教育、刑事调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服务40余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66万余元。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特殊群体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07月30日 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