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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江西省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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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典型案例的几点心得——龙南客家围屋保护典型案例
        时间:2020-12-23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7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和法治政府研究院采取线上发布会的形式,发布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龙南县院督促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法完全履行客家围屋保护监管职责案(以下简称客家围屋案)脱颖而出,成为江西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作为同在办案一线的基层县级院,我们深知成果的来之不易,也替兄弟院这一成绩的取得发自内心的由衷感到骄傲和高兴。高兴之余我们更认识到,典型案例学习,对案件办理的重要指导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一战壕的兄弟院办出的典型案例,优秀的创新做法和办案经验,是我们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下面就学习好、借鉴好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浅谈几点认识,与大家交流。

        一、监督定位精准。一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公益”的精准把握。“公益”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也是制度运行的落脚点,保护公共利益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要义。客家围屋案中龙南县院对“公益”准确理解把握、精准定位。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在做好法定四大领域的理解和掌握外,在被誉为“东方的古罗马承包、汉晋坞堡的活化石”的中国五大特色民居建筑的客家围屋这一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审慎地进行等外探索、担当作为,推动建立这一龙南特有、具有世界影响、数量最多、风格最全、保存最完好的客家围屋的长效保护机制。二是监督对象的精准。龙南客家围屋案一开始检察建议监督对象为龙南文物局,后经分析研判,及时精准监督对象。具体办案操作过程中也不乏“九龙治水”存在多个职能部门的情形,理清职能职责,精准把握监督对象,是制发高质效精准检察建议,办出优质案件的前提基础。

        二、把握办案时机。关注立法动态,敏于法律规范的出台、修改。成文法具有天然的诸如不周延性、滞后性的局限性,总是在不断的修改完善中。法律规范的制定、完善往往是社会中出现某些亟待其调整的新型社会关系、保护的法益或者现行法规暴露出不足,需通过立法填补空白或漏洞,以满足社会现实发展需要。如2019年3月开始实施的《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2020年2月通过的《关于禁食、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等。对其立法原意、立法目的的准确理解,洞察把握立法宗旨、立法背后旨在保护的公益法益,对我们公益诉讼及时准确找准监督漏洞,发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公益之诉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填补制度漏洞,纠正执法,最终促进立法落地落实、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三、回应人大代表关切。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客家围屋保护案正是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的成功典型。人大代表是联系选民群众、反映基层建议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力量能有效扩大收集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范围,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助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同时,公益诉讼监督案件通常是个案监督,借助人大监督力量的宣传推动容易形成从点到面的规模效应,让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更加生动。

        四、聚合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合力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定期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报告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在办案实践中,运用好检察建议抄送报备制度,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书,主动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五、案件意义深远。典型案件不仅仅在于案件成为典型,更在于高质效的案件本身,回归助推行政机关履职纠错,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始终谨记做好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责任,积极领会工作要求,强化研究学习,以此次龙南客家围屋保护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学习为契机,在全部上下掀起一股向榜样学、向先进学,学理论、学专业、学经验的热潮,促进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争取创造优质检察产品!

        以上是我们一些浅显的学习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仁指正。

         

        赣县区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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