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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江西省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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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赣江流域船舶污染!他们在行动!
        时间:2022-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的要求,赣县区检察院依法开展赣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6月,赣州市检察院、赣县区检察院共同开展船舶污染排查。

        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了某造船拆船公司,了解该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中废物、废油、船舶垃圾的处理情况,查看回收处置场地,调查其是否按规定设置拦油装置、废油接收设备及第三方公司油污处置记录等。

         

         


        调查情况

        该公司位于赣江河畔,主要经营范围为建造、修理及拆解内河钢质机动船舶。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拦油装置、废油接收设备、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或者设备、废弃物回收处置场等未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合格证;

        2.未设置拦油装置、废油接收设备,未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回收处置场;废油、废料收集处置证明不规范等。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赣县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加大对区内河道范围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对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监督。同时,及时督促相关公司:一是配备或设置相应的设备装置,确保拆船作业油污水不入赣江。二是健全公司制度,规范废料、废油的收集保管及处置。三是落实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生产、经营。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前往相关企业,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合规整改。目前,该公司已按规定设置拦油装置、废油接收设备、专门的废弃物回收处置场,并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规范设置危废贮存间,建立转运台账。

        今后,赣县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履职,强化船舶污染防护检察监督,切实消除河道污染风险,守护好赣江流域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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