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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江西省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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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谱!男子用“假金镯”在赣县行骗!
        时间:2022-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金银珠宝

        一直是大家的“心头好”

        可在交易过程中

        却水很“深”

        “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骗局较多

        中一“招”

        就将损失掺重

        今天

        周三阳光说法

        谈一谈“假金镯”案

         

        案情回顾

        2020年,梁某从朋友处得到一个假金手镯以及一张假的购买发票,便动起了歪心思。随后,梁某和其朋友决定以将假金手镯拿去金店抵押的方式诈骗金店老板钱财。

        二人商定后,来到赣县区某金店,由梁某拿假金手镯和假发票进入金店进行诈骗,其朋友负责在店门口望风,并提供微信收款码。最终梁某与金店老板商议抵押款为10500元。两人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共计诈骗资金人民币10500元。事后,诈骗资金全部被二人挥霍。

        2021年8月,江西省贵金属饰品及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金手镯进行真伪和成分鉴定,鉴定结果为其表面为金,基体为银。

        2022年,梁某被抓获归案。最终,其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珠宝玉石等贵金属交易一定要擦亮双眼!所谓“专柜小票”“保修卡”“包装盒”等都有“一条龙造假”,所以一定要辨明物品真伪,防范各类“珠宝骗局”。

        1.分辨发票真伪:发票名称和文字内容的字体为楷体。正常复写后发票联所显的文字颜色为紫色。各联次发票的号码位数均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哥特字体。其次,可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进行发票查询,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国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服务热线查询。 )

        2.消除“馅饼”心理: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卖、抵押、交换等的贵重金属交易行为一定要谨慎,很有可能就是骗局。

        3.提防个人、公司上门收购、清洗:如果有陌生人直接上门收购首饰、或免费清洗首饰,不要轻易将贵重金属交予陌生人,避免被现场掉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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