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定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明明(9岁)、华华(6岁)的法定监护人叶某某未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导致两兄弟不仅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且基本的日常生活得不到保障。
针对该情形,办案人员经多次走访、评估,向叶某某下发了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并于9月15日进行了宣告送达,公安、民政、妇联等9个单位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具体内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监护人叶某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两个小孩提供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参会各部门代表对叶某某进行了监护教育,结合各部门职责就如何执行《督促监护令》提出了意见。同时,该院委托了定南县仁善缘社工组织对叶某某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叶某某转变思想理念,切实扛起作为一名父亲的责任。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家庭的爱不可缺位。今后,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质效,以司法保护带动家庭保护,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定检小课堂】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