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定南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并移送起诉第4起涉恶案件
4月25日,定南县检察院对张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这是该院移送起诉的第4起涉恶案件。
2018年12月10日,定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发现张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恶势力”犯罪,遂将线索移送县扫黑办。县扫黑办转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25日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张某某等6人系“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张某某、何某某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在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定南县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件50人,提起公诉6件25人(含2件恶势力保护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