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由定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廖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县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公安干警、村干部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等110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官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廖某某等5人以在赌场放高利贷,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长期纠集在一起,以廖某某无偿霸占的被害人叶某某位于定南县建设西路“绿海鑫城”小区对面自建房一楼办公室为据点,多次对欠债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电棍电击、威胁恐吓等方式暴力催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围绕犯罪事实、社会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与辩护律师进行激烈辩论。通过庭审质证,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因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