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八次
会议文件(十九)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31日在定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信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和“忠诚担当服务大局、公正平和执法为民、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创特色亮点争先进位”的工作思路,忠诚履职,规范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保障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定南”建设。
突出重点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08件1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4件126人,批捕的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1%和27.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8件26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8件235人,起诉的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5.8%和47.8%。无捕后撤案、绝对不诉以及捕后判无罪的案件。在办案中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对吴某和周某非法集资4.6亿元一案,我院批捕后报送赣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办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完善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建立捕诉衔接一体工作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公诉和侦监部门共同审查。探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5起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与县烟草专卖局等7家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移送刑事案件3件5人。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对5起案件侦查取证。对李某等7人制造360千克毒品一案,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
落实政策坚持宽严相济?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对达成协议、取得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宽缓处理。对此类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0人,不起诉15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2份法定代理人未到场而获取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笔录,认定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建成并启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宽了宣传教育平台。
二、标本兼治惩防职务犯罪,着力反贪肃腐打造廉洁政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明确目标加大办案力度。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针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以下简称“两违”)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区整体规划的现象,开展了“打击‘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全年在“两违”领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5件7人,追缴违法所得1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城建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查办在“两违”中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犯罪案件4件5人。如历市镇和顺村违章建房户刘某,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向3名城建执法队员多次行贿,谋取“特殊关照”,最终因行贿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城区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两违”行为明显减少。
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量。坚持规范办案,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所办案件均做到了依法取证;注重安全办案,采购了身心监护仪,在办案区设立了应急诊疗室、配备了必要的医疗用品,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优化办案力量,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经常亲临办案一线,排解办案难题。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如控申部门细致初核举报线索,反贪、反渎、法警、技术等部门联合参与办案,侦监、公诉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为案件“把脉”,共同确保了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全年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已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已开庭审理的8件9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
惩防结合做好预防工作。多次围绕重大项目展开预防。对土坯房改造领域进行了预防调查,与县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与县城建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年提供行贿档案查询73人次。举办了多场专题讲座,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10份,开展警示教育15次,在村“两委”换届中为新上任的村干部举办了廉政讲座,取得良好效果。结合办案撰写的1份年度预防报告和2份专题预防报告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提升了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建成并启用了定南县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发挥其作用,联合县纪委共同为新任命的38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任前廉政教育活动。
三、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持统筹兼顾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保权威,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3件10人,追捕2人、追诉7人,维护了法律权威;严审证据保质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1件次,改变定性2件6人,排除非法证据3件,补充完善瑕疵证据7件;细审判决保公正,对钟某等9人聚众斗殴一案被判缓刑的判决,依法提起抗诉,9名被告人在二审中均被改判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人。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全县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检查监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2起民事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均予采纳,案件标的款已执结。树立息诉也是办案的理念,认真做好不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服判的工作,释法说理,维护正确判决的权威。
四、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能夯实发展根基
紧紧围绕建设过硬法治队伍,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忠诚度、公信力和纯洁性,使检察队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抓好政治文化建设这个关键。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及思想解放不到位等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特定节假日或纪念日,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国家宪法日宣誓、检察长上党课等活动,不断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举办了首届摄影展和“趣味运动会”,组队参加合唱比赛、干部职工篮球赛等文体活动,构建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2015年,我院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先进党支部”、公诉科被评为“第十四届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我院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气排球比赛第一名,充分展现了干警团结奋进、勇于拼搏的精神风貌。
抓准能力素质建设这个重点。注重领导班子建设,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完成了30名检察官的职务套改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建立和完善青年干警“一人双岗”的工作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我院与广州市检察院签订了“对口援助”协议,先后安排3名青年干警到该院进行岗位锻炼,提升了干警的业务水平。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1名干警获得“全省未检(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注重从优待检,在政治上关心干警,11名优秀干警被提拔或重用。在生活上照顾干警,为干警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完善篮球场、健身房等场所建设,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增强干警归属感,做好事业留人、情感留人的工作。
抓牢纪律作风建设这个焦点。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整体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廉政文化月等活动,增强干警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监督机制,实行上班指纹签到、推行通报批评“实名制”、重新修订《干警请休假及考勤暂行规定》、加强日常检务督察等,强化纪律约束。
五、内外结合加强自身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履职能力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检务公开、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
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组织各业务部门对2013年以来所办的1000余起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2015年所办的30多起案件进行了2次评查,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以评查促规范。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制度,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案件258件、入库涉案财物594件,强化了规范司法的监督制约。加强保密工作和公车、公章管理,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为规范司法提供了坚实保障。
持续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扎实开展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购置了宣传册和桌椅、帐篷,定制了宣传展板和宣传年历等,组织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巡回宣传50余次、社区网格走访6次、警车巡逻宣传18次。加强与县级媒体的沟通联系,播放检察职能宣传片1部、视频新闻6条,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县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不规范司法的意见建议和“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以“聚焦群众关切、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旁听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认真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诉工作的审议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机制,诚恳听取各方意见。
六、找准定位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助力苏区振兴发展
围绕县委“开放对接、产业集群、城乡统筹、绿色生态”的发展主战略,延伸职能服务大局,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在执法办案中兼顾发展。与工商联、富田工业园加强对接,制定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利益诉求反馈机制、涉企矛盾和涉企案件办理机制等,在办案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工作,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15件24人,对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起非法采矿案,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服务绿色崛起。
在解决诉求中维护发展。充分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的职能作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件、接待群众224人次,为5名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立足职能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5起。如石盆村村民赖某2013年在南康区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协调未果后向南康区法院起诉,但因各种原因法院未予立案。我院干警接到这一情况反映后,立即与南康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及事故当事人沟通联系,法院最终立案审理,赖某于2015年11月获得了赔偿款。
在精准帮扶中助力发展。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对石盆村、龙塘村235户贫困群众进行走访摸底,精准帮扶70户,扶持产业大户10户,落实帮扶资金6.3万元,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年筹措5万余元资金,帮助天九镇石盆村修建1座水坝、争取“5000米公路硬化”项目,出资3万余元协助九曲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助力城乡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2015年,赣州市检察院对19个基层院进行了业务考核,我院名列第五,进入了全市先进行列。此外,我院继续保持自恢复重建以来无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怀厚爱、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快,司法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职业化水平不强,业务骨干和高层次检察人才匮乏;四是技术力量不够,侦查信息化平台、阳光检务平台、技术侦查装备等,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引领,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办案,为全县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服务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围绕市委、县委“主攻工业”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工作,与法院、森林公安、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共同服务我县绿色崛起。
第二,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完善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互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情况,做好案情分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和监督配合的工作机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结合办案加强释法说理,落实双向说理机制,组织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化解矛盾。
第三,维护政务环境的清正廉洁。健全线索管理,善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网络舆情的热议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以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线,重点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司法公正、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惩防结合,突出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加强对宁定高速、农田水利等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强化治本对策,推动行业性、区域性的职务犯罪治理。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
第四,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大对证据条件的审查力度,健全侦监、公诉、监所等部门非法证据排除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监督意识,建立“另案处理”、“在逃”及“批捕在逃人员”台账,进行动态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法院协调建立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探索开展对破坏环境、破坏资源和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的活动。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建立超期羁押预警制度,重点督办羁押时间长、久拖不决的案件。
第五,实现司法行为的严格规范。树立规范司法理念,着力解决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通报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例。强化案件管理工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督促纠正违法办案的情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涉案财物监管,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第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实行青年干警“一人双岗”制度,在青年干警中培养业务能手。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鼓励和支持学历教育,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认真做好检察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改革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定南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秘书处 2016年1月29日印发
共印3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