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传递检察温情,保护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江西定南县检察院将检察职能发挥与助力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依法为3名“事实孤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
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无法享受国家福利保障,生活更加困难。小丽一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有4个小孩,主要开支来自父亲黄某和母亲李某的务工收入。2019年的一天,黄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搭载妻子李某和小丽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妻子也因这次事故去世,黄某因交通肇事被羁押。一次失去两个经济支柱,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兄妹四人中,最大的小东只有19岁,最小的只有12岁,其中三人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成了“事实孤儿”,学习和生活陷入困难。
在办理黄某交通肇事案中,承办检察官得知黄某一家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便主动走访调查来到黄某家中了解情况。了解到家中3个孩子的实际困难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引导他们一家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依法调查核实,定南县检察院决定为小丽等3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8万元。同时,为确保该笔救助金能切实用于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开支,该院创新形式,主动邀请召集被救助对象所在的乡镇主要领导、申请人、结对帮扶干部签订三方委托协议,通过乡镇政府、帮扶干部及其近亲属,加强对救助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