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案情回顾】
2020年9月份,被告人黄某、陈某以及李某三人各自在经营的音像店和手机宽带电视服务中心,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向他人复制、出售淫秽视频,其中黄某出售了94部、陈某出售了30部、李某出售了108部,非法获利10元至20元不等,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

定南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上述三人以牟利为目的,复制、贩卖淫秽视频,其行为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三人因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定南县检察院还向相关部门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赚钱没有“捷径”靠违法犯罪来摄取财富最终一定会得不偿失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