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换届以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工作情况通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现在由我向大家通报2016年换届以来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而实施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是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案件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开放生态幸福定南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总体情况
2016年换届以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1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36.6万元,其中涉及未成年人9件13人、涉及扶贫领域2件5人、涉及残疾人1件1人。
二、主要做法
1、健全机制汇聚合力。成立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同时,建立了与县扶贫办等部门的协作联络机制,健全了本院内部联动审查机制,确保了我院司法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
2、聚焦特殊群体救助。近年来,我院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重点关注贫困户、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2016年换届以来,涉及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案件9件,占案件总数的64.3%;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占发放总额的73.8%。
3、探索委托发放模式。我院在办理申请人为黄某某兄妹4人申请司法救助案、练某某兄妹2人申请司法救助案时,发现身为未成年人的申请人既没有合适的资金保管人员,又需要长期而稳定的经济来源,遂在前期多方调查、协调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检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采取委托申请人所在乡镇政府代为按月发放司法救助金、申请人亲友协助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的方式进行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该做法得到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有效地防止了申请人因案致贫、因案停学情况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注重提升救助质效。在刑事办案过程中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的前期调查程序,主动向符合救助条件人员告知司法救助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增强了司法救助的及时性;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以便根据办案需要调配救助资金,2019年发放司法救助金达18.3万元,发放单笔司法救助金最高金额达8万元,均为历年来最高。
群众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救急救困、应救尽救”为原则,持续加大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坚决扛起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政治责任。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