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方正常(联系电话:0797-4291076)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联络人大代表,联系特约检察员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计财装备、检察技术、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人李勋(联系电话:0797-4297578)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检察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任免、考核、调配、奖励、表彰和机构编制管理等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工资福利、舆论引导、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深化改革(含司法体制改革)、对口援助、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露露(联系电话:0797-4297508)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检委办、未检、扫黑除恶及生态检察工作。张园园同志负责未检、扫黑除恶、生态检察日常性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曾建瑛(联系电话:0797-4297578)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和公益诉讼。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吴堂洋(联系电话:0797-4262891)负责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犯罪又犯罪案件;受理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案件管理监督和司法警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