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避免我们企业职工遭遇失业风险。请检察官们放心,我们一定汲取教训,绝不再触犯法律”!面对德兴市检察院检察官们到企业的回访,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激动的表态。德兴市检察院在办理德兴市某化工企业涉嫌污染环境一案中,考虑到涉案的废酸为生产原料,犯罪情节显着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决定对该企业等人作不起诉处理。
今年7月28日,正值大暑节气,室外让人躁动的温度和树上没完没了的蝉鸣并不能阻止检察官们的脚步。秉着司法程序虽然终结,检察服务仍在继续的初心,德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虞利枝、张武才等一行人来到涉案的德兴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不起诉回访,向企业传递检察关怀。
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们对企业的厂房进行实地考察,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危废处置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对企业的合规建设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合规经营管理。
同时,检察官们还向企业干部大力宣传了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举措,并发放民营企业防范风险宣传手册。
“对危害性不大的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不起诉力争让企业能‘活下来、留得住’,这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也是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涉企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原则、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尽心服务民营企业的一起典型案例。”下一步,德兴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开展企业合规实践工作,以合规促发展,以合规促治理,做好案后治理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