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新了解,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诉,对于虚假诉讼还可以监督改判。”某企业负责人在“检察护航·助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说道。
近期,大余县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检察开放日,并召开检察官与企业家对话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深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面对面向企业代表问需问计。检企围绕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近年来,该院依法能动履职,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法益相结合,出台全力打造“第一等”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专门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骆某某虚构江西某公司开发新供应商的事实,以“业务费”“研发费”“购车款”的名义,骗取5家民营企业累计金额130余万元。该案涉及多家民营企业,涉案金额巨大。
该院受理后,对骆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做到快捕快诉,积极与被害企业沟通,听取被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帮助被害企业最大限度挽回相关损失,此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们检察工作在服务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上求极致,打好“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组合拳,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当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护航人。”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冰说道。
(图:姚卫东 文: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