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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余县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10日在大余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伟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环节落实落细落地。

        一年来,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业务规模翻番、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创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既定目标,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担当实干,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这一年,是大余检察各项工作大收获的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排名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群众满意度在全省位列第3,满意率99.72%,创历史新高;连续五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荣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集体三等功;微信影响力位列全省第八名;11人次荣获市、县表彰;检察工作被《赣南日报》《新法制报》《江西日报》《中国火炬》《正义网》等10余家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

            这一年,是大余检察司法理念大转变的一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大余得到全面落实,适用率94.83%,上诉率降至2.8%,化解社会戾气。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在办案中得到充分贯彻,不捕率31.36%,不诉率28.5%,扭转了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办案习惯,促进社会和谐。以人民为中心在检察官心中树牢,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把人民满意作为了工作标准。

        这一年,是大余检察队伍灵魂大洗礼的一年。检察队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得到思想淬炼,在刀刃向内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经历政治锤炼,无一人被处分,建院以来干警“零”重大违纪得到保持。全体干警的初心使命更加坚定,政治忠诚更加牢固,自觉把“干就赣好”作为工作追求,队伍精气神在干事创业中得到“迸发”。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平安和谐这条主线,担当实干,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投入平安大余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案件85118人,审查起诉139188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让组织和利用邪教犯罪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91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财产犯罪42人,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人,并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保证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全年追赃挽损739万元。积极参与“断卡”“净网”行动,起诉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以及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33人,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充分发挥反腐利剑作用,起诉职务犯罪5人,高质量办理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原主席欧阳忠(正处级)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嵌入生态绿色优先发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7人,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活动,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宣战,推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把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10余个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督促整治养猪场非法排放、沙场扬尘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生态环境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会同县水利局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做实做细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帮助挂点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助其从“软弱涣散”到“凝心聚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引导接种疫苗134人次。积极在大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贡献检察力量,干警参与志愿者服务共计时长10000多个小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行“三公开”制度,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告送达落实到检察业务全领域,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成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一年来,公开听证20次,公开送达45次,公开宣告36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份责任,精准发力,法律监督有新突破

        深化刑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件,监督撤案9件,追捕、追诉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0人、不起诉18人。对一起自愿认罪认罚后无故反悔的提出抗诉,终审判决将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开展监外执行案件、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排查整治,防止脱管漏管、“纸面服刑”及违法参加选举。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开展集中清理,确保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依法“应收尽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强化民事监督。以检察建议促进纠正个案问题,推动解决同类问题,努力推动统一司法标准。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未及时立案等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9件。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61名特殊人群起诉12件,协助贫困户追讨产业入股资金,创新为鳏寡老人主张赡养费,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劳动报酬58000元,依法有效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行动,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促进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与自然资源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聘请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同办理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实质性化解交通处罚、征拆工作、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推进公益诉讼。共立案74件,发出诉前建议69件,办案质效位列省、市前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依法让罪犯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和要求缴纳生态修复费用7万余元。围绕食品药品、卫生、电梯、燃气、出行等问题发力,督促乡镇敬老院、校园食堂配送超市、诊所等40多家场所整治问题,“督促解决高速公路火灾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消除自助售水卫生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整修彭坑陈毅旧居等7处烈士纪念设施,擦亮赣南苏区革命精神奋斗底色,绝不让烈士蒙尘。筑牢国有财产安全防线,督促催收人防易地建设费2.5万元,收回国有土地51000余平方米,避免国有财产损失1500余万元。

        三、牢牢把握人民至上这颗初心,主动作为,司法为民有新成效

        树牢为民理念。不断转变检察工作理念,既坚持“请进来”,面向社会网上公开邀集群众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新路子。又坚持“走出去”,从坐堂办案变为上门办案,检察官驱车前往湖南、广东等地,办理强制措施、讯问、自行补充侦查等,把检察服务送上门。下大力气降低“案-件比”,引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一年来“案-件”比107.41%,同比降低了43.94个百分点,在检察环节减少了44个统计中的“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

        完善为民平台。创新推出短信告知等服务,将案由、受理时间、案件进展及承办检察官联系方式等程序性信息告知当事人及其家属。将心比心听取群众诉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的14起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性答复”达到100%。努力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因犯罪侵害等原因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近亲属16人,发放救助金18.692万元,传递检察温情。

        护卫少年成长。紧紧抓住孩子这个最大的民心,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做实。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梅关中学两名学生人身权益被多人侵犯等校园欺凌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批准逮捕2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因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监护不力导致其孩子走上抢劫犯罪道路的6名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深刻反思监护职责履行情况,责令密切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行为习惯和朋友圈。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巡讲3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人。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全县6000多名教职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

        四、牢牢把握政治引领这个根本,奋勇争先,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突出政治建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体现在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机关党建“三化”质量过硬建设,树立先进模范5人,打造“党建+检察”特色品牌,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突出素能强检。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建设,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坚持“有为才有位”思想,统班子,带队伍,新提拔185后进党组,提任6名部门负责人,让80后、90后“担大任”“挑大梁”。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实训43人次,促进人才快速成长。建立以“周晒、月考、季评”为特色的检察工作考核管理体系,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突出从严治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紧盯关键事项,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司法行为。细化检务督察实施方案,共开展检务督察38次。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参加公益诉讼调研、公开听证、旁听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司法办案中接受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检察工作,主动建言献策,惠以真知灼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1年工作成绩的取得,取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标中心大局工作,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增强;“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补齐工作短板还需要更多实招硬招;与时俱进提高办案本领仍需下功夫,培育业务尖子、跨专业人才的力度还要加大。对此,我们会严肃对待,努力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这条主线,把2022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围绕“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和“强基础、提质效、树品牌、赢满意,以‘第一等工作’再创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为加快建设“五个基地”,实现“六个主要目标”,奋力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一是以更大的担当服务保障发展新格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到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整治各类非法集资、涉金融信贷领域犯罪,加大反洗钱力度,助力妥善化解金融风险。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建设诉前羁押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服务推进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运用检察综治类建议、典型案例等,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更高水平法治大余、平安大余建设。

            二是以更高的标准实现法律监督再深化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让“我管”促“都管”。公益诉讼检察四大传统领域敢啃硬骨头、能打持久战,并稳妥办理网络治理、妇女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持续做好“回头看”工作,对诉前检察建议未落实、假落实的,尤其是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企业污染环境的,果断提起诉讼。

        三是以更实的作为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高度重视信访申诉案件办理工作,推动与信访部门等互联互通,共同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作用,持之以恒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以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把未成人保护“两法”落实落细,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更有力的监督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

        四是以更严的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排头兵。加强“心”的管理,把政治建设始终摆在第一位,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加强“人”的管理,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对检察人员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把能动检察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激发出来。加强“案”的管理,优化“案-件比”指标,促成检察环节办案求极致。加强“事”的管理,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当笃行,信心在身唯倾力。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真抓实干,踔厉奋进,奏响“干就赣好”检察最强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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