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检察院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9月份,大余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大余中学、南安中学等学校周边部分食品餐饮经营者存在售卖“三无”食品、无“QS”标志假冒伪劣产品,商行超范围经营食品小吃、校园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存在食品小摊贩等情形,直接对学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构成危害。大余县检察院随即向大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并对相关食品下架销毁。同时建议其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县城范围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家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活动,保障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及时进行处理,保障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据悉,大余县检察院为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按照上级院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大余县检察院已办理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下一步,大余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幼儿园、水源地的走访,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行为,真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李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