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探索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新模式
近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水土保持局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送达采用了座谈送达的方式,当场向行政机关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内容,并围绕诉前检察建议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说明。
今年7月,该院在履行生态检察职责中发现该县水源地油罗口水库周边有一处林地被人为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经调查核实,破坏林地的坡度在30-40度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大余县水保局提出《检察建议书》并到该局现场公开送达,要求该局责令责任人对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水保局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立即对此事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座谈送达新模式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使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从而节约司法资源,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黄建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