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和有效服务省委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及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要求,大余县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担当和职责使命。
一是强化内外联动,搭建检企服务对接平台。坚持问需于企,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组织干警深入江西南安板鸭有限公司、大余石雷钨矿等企业开展走访宣传,了解企业“急难愁盼”等问题,倾听企业困难和诉求,点对点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出台《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打造“第一等”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办公室,畅通涉企诉求受理“绿色通道”,成立涉企犯罪检察官办案团队,一体负责企业涉罪案件的打击、监督、预防和保护。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营造安全稳定市场环境。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造“四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全力服务保障打响“余快办”营商环境品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推进双“一号工程”中展现检察机关担当作为。严惩侵害企业权益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8件11人,推动形成统一透明、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三是转变司法理念,积极参与企业治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市场主体案件中的适用力度,不批捕、不起诉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积极开展涉罪企业合规工作,对某企业高管张某平虚开发票等案件,督促涉企合规整改,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和工人稳定就业。同时畅通与县工商联、县侨联的协商机制,举办以“检察护航 助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应邀在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理论培训班上授课,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结合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陈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