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余县检察院聚焦理论学习、示范引领、红色传承、组织关怀,结合自身特色和退休干部优势“量体裁衣”,推进“退休不退党,离岗不离党”支部品牌建设,抓实离退休干部管理。获评“江西省离退休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大余县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大余县离退休干部正能量活动示范点”等称号,退休干部刘士华入选中国好人榜。
一是聚焦理论学习,突出习惯养成。坚持把“第一时间学习”作为思想政治学习的“硬性要求”,确定每月12日为党支部统一学习活动时间,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重大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老干部思想政治引领。采取分散学与集中学、原原本本学和交流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就地就近落实学习要求,引导老干部养成跟进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部署的“行为自觉”。定期排查体弱、行动不便以及定居外地老干部的需求,采取送学上门、邮寄文件资料等形式,扩大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确保老干部党性意识不弱化、党员标准不降低、党内生活不脱离。在“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等节点组织新老党员共学活动,通过讲党课、聊经历、谈体悟,让政治学习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易接收。
2021年以来,转发党建活动文件和学习资料40余件,互动交流20余人次,邮寄学习资料20余份。
二是聚焦示范引领,注重量身定制。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鼓励老同志发挥“银发”示范作用,鼓励加入法治宣讲团和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到“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文明城市创建有我有你”、关心下一代、疫情防控及普法宣传等活动中。发挥老同志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在乡村振兴挂点村与留守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定期送学送教,经常性开展贫困学生帮扶活动,已累计帮助青少年30余名,发放帮扶资金2万余元。老同志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教6人次,防止涉案未成年人再入歧途,受到社会及有关涉案青少年亲属的点赞。积极协助所在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展现老同志“离岗不离党,余热映初心”的良好精神风貌。疫情期间,多名老干部参加社区等组织的志愿活动,成为疫情防控战线一道靓丽风景线。
三是聚焦红色传承,保持优良传统。为庆祝建党百年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回望百年路,助力新征程”系列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生日、“党课大家谈”“光荣在党50年”等活动,老干部们谈初心、话使命,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七一”建党、“十一”建国契机,组织老党员开展红色主题系列教育活动。2021年以来,邀请县委党校教员专题授课以及收听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5次,到陈毅旧居、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等地开展专题现场教学6批次,传承革命精神。老干部刘士华1995年在该院退休后,拒绝子女在县城提供的舒适生活条件,搬至池江镇兰溪村,默默守护“陈毅旧居”27年,义务讲解陈毅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大余开展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的革命事迹,在刘士华的带领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四是聚焦组织关怀,强化精细服务。定期了解老干部诉求,定期上门服务,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依据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坚持完善阵地建设,按照“有工作标牌、有组织机构、有工作制度、有学习报刊、有文化娱乐器材、有办公所需设施、有工作学习活动台账”等要求,投入5万余元改建老干部活动室和党支部办公室,确保离退休老干部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完善党内关爱制度,每年安排健康体检,关心老干部的身心健康,坚持做到党员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第一时间慰问,对患病、困难、高龄的年度必访,对独居、失能的老同志不限时间节点常态帮扶,对发挥表率作用、组织认可的老同志动态联系看望。开展“多彩检察人”文体活动,组织老同志参加书法、乒乓球、棋牌、歌咏比赛和征文比赛,订阅《火炬》《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及学习资料,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2021年以来,保障老干部活动和工作经费共计6.33万元,慰问老党员23人次。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