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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事情!崇义一男子胁迫他人配合“演戏”,检察院竟这样处理…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虚构借款事实?

        伪造虚假证据?

        威胁当事人配合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以获取非法利益

        自以为天衣无缝?

        别天真了!

        在检察官面前玩障眼法

        无异于以卵击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跟着崇检君一起来看看吧!


        崇义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基本案情

        涉黑人员刘某某用捏造的事实起诉被告郭某某,要求归还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等,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调解结案,判决被告需承担借款本息。实际郭某某并不存在向刘某某借款120万元本金的事实,借据是刘某某逼迫郭某某签下的,并派人通过恐吓、威胁其家人等方式暴力讨债,后还隐瞒胁迫郭某某写借据等情况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诱骗、逼迫郭某某还款。


        崇义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认定的原告主体错误,且刘某某的行为符合“以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套路贷’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虚假诉讼的行为特征,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活动的正常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遂依法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该案获得改判。


        如果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虚假诉讼,

        不要惊慌,不要害怕

        要大胆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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