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之间的有力衔接,着力解决涉水涉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长葆崇义“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
近日,崇义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小组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崇义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12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

1.各成员单位发言
县协作机制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就今年1月至8月本单位在河湖保护工作方面的进展及其行政执法等工作情况依次进行发言。
2.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办公室主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忠东同志发言
“河长湖长+检察长”的合作协作机制,有效推进了河湖的治理工作,并强化了行政执法和司法之间的紧密衔接,此次会议强化了与法院、公安的协作。
接下来,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与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的检察职能,积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运行,实现水安全保护、水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为打造崇义碧水贡献检察力量。
3.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卢鑫平发言
卢鑫平同志通报县“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及今后建立与法院公安协作情况,表示1-8月协作机制的工作成效显着。今后工作中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协作,强化巡河督导、巡湖督导,加强联合执法。
4.现场交流
各成员单位积极总结工作经验,讨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方案,就共同落实和推进联合执法工作,对加强河湖流域的保护和治理问题积极献言献策,为崇义擦亮“阳明圣地,养生天堂”名片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各单位、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河治湖,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推进各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开展与周边区域的协作,探索建立跨地域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宣传、积极引导,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