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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
时间:2021-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安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永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县委“三个一”工作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92人,批准逮捕154人,提起公诉321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案件297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3件,公益诉讼案件59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91件。在市检察院2020年度考核中,县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前六名。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自觉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响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细致抓好自身防控,派出57名检察人员参与联防联控。出台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措施,迅速开展远程提审、线上开庭。强化监所检察监督力度,开展安全检查近50次,发出检察建议7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2件,提起公诉5件,办理医疗废弃物和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落实最高检“六稳六保”11条意见[1],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2]和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依法起诉20人。落实平等保护理念,积极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企案件少捕慎诉,取保候审20人,不起诉4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7人。当好检察版法治“店小二”,依托服务民营企业办公室,开展送法进企业、进车间等活动;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联系、走访民营企业30余次。持续抓好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3],针对农饮工程饮用水不达标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发出检察建议17份;首次召开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督促有关部门和18个乡镇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 主动融入全县重大部署。制定实施县检察院服务脐橙产业新一轮发展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使用禁用农药、无证育种苗木等非法行为。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做实服务安远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工作,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3件,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4]入选全市生态环境典型案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出台降低“案件比”[5]工作措施,提高办案质效;针对当事人建立三级回访制度,实地回访及电话回访323人(次);实行干警包村覆盖全县各村开展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3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3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办理精准扶贫司法救助案件14人,发放救助金18.6万元,持续压实帮扶责任,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面提前介入并办理欧阳新科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6],起诉2件“保护伞”案件,出庭支持公诉5件案件。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引导和协助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1800余万元。坚持将依法办案与促进综合治理相结合,发出检察建议13份,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抓好整改。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0年,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进一步显现,县检察院全年受理提请逮捕144件、移送起诉220件,同比分别下降36%和22.3%。办理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类刑事案件47人,同比下降34.7%;办理聚众斗殴、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案件130人,同比下降39.4%。加大对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偷越国(边境)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22人,同比增长10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并起诉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人,精心完成上级交办的2起原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任务。经市检察院交办,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于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某某徇私枉法一案[7],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例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首次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让公民亲历感受司法办案的理性平和。对39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郭某某盗窃案[8]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不起诉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统一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常见犯罪量刑建议指导标准,确保类似案件得到公平处理,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51人,同比增长13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1.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创伤。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首次召开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强制报告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4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10],选派27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县3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4名检察女童保护讲师到15所村小开展女童保护进校园活动;开展未检开放日活动,联合县教科体局举办第二届检察杯征文比赛,建设未检青橙工作室。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人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法治教育优秀讲师。 三、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5件、撤案4件,追诉同案犯6人、追加罪行6起、追捕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提出抗诉1件2人。设立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将监督关口前移。主动开展经济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对县公安局2018年以来办理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检察。 做好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假、暂”专项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一件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监督案例[11]。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9件9人,同比增长250%。首次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发出建议、纠正违法5次,督促缴纳罚金20万元。聚焦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积极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专项监督,防止“带病参选”“带病上岗”。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监督4件。加强对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4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首次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并发出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迅速采纳,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做法得到上级肯定。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全部被采纳;增设未成人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组,发出检察建议4份。办理我县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2],三名被告人被判处赔偿相关费用50余万元。开展“破零”行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等”外案件[13]2件,督促相关部门追索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360余万元。1件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党建“三化”建设,扎实推进“两整顿、一提高”行动,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理论测试及闭卷抽考中,参考人员均取得满分。发挥工会和团支部作用,组织开展气排球联赛等活动,干警活力进一步激发,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县检察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团支部被评为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 能力提升多点突破。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将主要力量向业务部门倾斜,提拔4名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优化检察官办案组建设,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69件。抓实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微课堂活动和民法典等培训,首次举办新刑事诉讼规则业务竞赛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组织庭审观摩3次。县检察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4篇调研文章被民主与法治周刊等采用,1篇在全市获奖。 纪律作风持续优化。细化全员岗位职责,设定最低量化要求。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14],坚决杜绝利益驱动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提醒和监督,发出督查通报15次,累计点名批评95人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加职务犯罪现场庭审、收听收看教育视频,坚持警钟长鸣。 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做好代表、委员建议答复工作,走访代表、委员50余人次。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2次,评查案件114件。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文书611件(次)。讲好检察故事,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微信105篇,首次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前10强,检察宣传报道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34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获得县级以上表彰个人11人次、集体荣誉9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服务大局的效果有待加强,监督方式、力度和能力有待提高,与群众沟通联系还需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紧扣县委打造“五个示范样板”部署要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质效、站前列、出亮点、赢满意,为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安远样板提供更有力的检察服务与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树立系统观念服务发展。紧扣安远“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自觉靠前服务。落细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举措,在推进县域交通强国建设、赣南脐橙全产业链发展和农村电商发展上,发挥更大的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全域旅游产业发展;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精准开展司法救助,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探索建立综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更加注重落实法治思维履职尽责。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以求极致的要求做好各项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民法典实施的要求,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支持起诉专项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中的作用,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力争检察工作全面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三是更加注重适应强基导向深化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建,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检察人员、每一个案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以务实举措提高业务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四是更加注重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把政法“双提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总抓手,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司法办案各环节,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检察民生实事。聚焦热点难点,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对轻微犯罪、涉企经营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加强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细致抓好释法说理,强化检察宣传,下大力气以工作业绩和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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