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检察文艺 |
法治点亮青春(高中组10号参赛作品) |
时间:2021-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法治点亮青春
安远县中等专业学校 唐林裕 指导老师:谢洋飞
青春像朝霞,放射着光芒;青春像河流,奔腾着希望;青春像花朵,绽放着靓丽。人生最美好的季节莫过于青春,它是人生的花季,是人生的黄金时期。 然而,青春虽然美好,但也有它的缺点,青春是火热的,它拥有行为上的冲动。常常因为某种无知而使青春这张白纸上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青春如果没有法律的相伴,就像一缕青烟,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我成长中的一个故事。小学到初一,我都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深受老师的喜爱。初二那年,小姑给爷爷买了一个智能手机,爷爷疼爱我便把手机给我当作学习工具,然而我并没有把这部手机当成学习的工具,而是迷上了手机游戏,成绩一落千丈,身体状况急剧下降,精神萎靡不振,性格也变得暴躁古怪,如同走火入魔。爸爸责骂爷爷用一部手机把原本聪明伶俐、品学兼优的我给毁了,从此爷爷把手机收回去了。没有手机在身边,我也没有心思读书了,每天一放学,就泡在网吧,有时还和同学们在网吧里通宵,十分痴迷。生活费几乎都用来上网,编各种理由背着爸妈向爷爷奶奶要钱,时间久了,爷爷奶奶也不会给我太多钱,我就去他们房间偷钱。虽然我知道偷盗是违法的,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偷一次。 有一天,我从网吧出来,网吧门口停着一辆没有拔钥匙的电瓶车,我看了一下周围没有人,我就骑回了学校,准备把它卖了,这样我就有很多钱上网。可是,我太天真了。失主报警了,警察和网吧老板从网吧门口的摄像头认出了我。警车来到学校,我就知道事闹大了,心里好慌,幸好我没有把电瓶车卖掉。警察叔叔把我叫到办公室,他还没问我,我就把实情告诉了他。警察叔叔说:“你虽然违法了,但你没有满16岁,也是初犯,把车还回来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同时,你也不能再沉迷网络不可自拔,既耽误学业又影响健康,做一个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学生。”当时,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可耻的违法行为,向警察叔叔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感谢他的谅解和教诲。从此,我不再沉迷网络,收拾心情重新回到了课堂。 每当我想起那段经历,我就会想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如今我已经是一名中职三年级的学生,我应防微杜渐,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知法、用法、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守护法律底线,健康快乐地成长,让青春无悔。
|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安远县东江源大桥头邮编:342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