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活动>>检察文艺 |
我与法同行(初中组10号参赛作品) |
时间:2021-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我与法同行
安远县岽坑学校 黄巧丽 指导教师:谢洪梅
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在某电视台报道: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但是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关于此类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比比皆是。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像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那几个初中生学习了法律,能够知法懂法。那么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如今是个法治社会,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然而如果触犯到了法律,同样的你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就应遵守法律。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让我们放飞法制的梦想去飞翔吧! 用它奏出自己美好的人生吧!
|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安远县东江源大桥头邮编:342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