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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的方式追逐幸福(初中组9号参赛作品) |
时间:2021-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
用法治的方式追逐幸福
安远县濂江中学 薛宸翰 指导教师:杜晓虹
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 ——题记 关于幸福,我翻阅到了这样的解释,幸福就是安全感和确定感。我想,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每天上学就是安全感。 去学校上学在我眼里是一件非常平常非常的事情,但是还有一些同学没有享受到基本的教育。13岁的小华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小华的父母认为,小华现在的学习成绩不好,还不如早早的出社会打工赚钱。于是小华被迫辍学到镇上的一家修车厂打工,小华的班主任多次上门劝说小华的父母让小华回校上课,均遭到小华父母的拒绝,小华的父母已经侵犯了小华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小华的父母强迫小华辍学,中断小华接受义务教育,侵犯了小华的受教育权,是违法行为 。此外,修车厂招收小华工作,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41条第一款:“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规定 。”后来通过校长和老师家访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小华终于回到了校园。 由此可见,法律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少年儿童在法制的蓝天下安心上学,茁壮成长,这就是幸福 。 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中学生,买了一辆自行车,他非常欢喜,天天十分宝贝地停在小区的车库里,就算不要用,他也会常常去看一下,有没有脏,有没有损坏。有一天,他照常去看自行车车,却发现电动车被偷了,他找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有踪迹,他心理特别不平衡,从而萌芽了报复的心理,于是开始还击。开始,他只是偷同学的杯子,后来他还不满足,开始偷电动车,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再后来,在他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擒获。 这位中学生因为偷盗,给自己的人生画下了不光彩的一笔。虽然,后来追悔莫及,但事情已发生,时光不可倒流,依然于事无补。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我国古代着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法律与治安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我们应该时刻遵守法律,我们要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治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用法治的方式追逐幸福,一种最简单、最基本的幸福,法治让路上的车辆都遵守交通规则,让上完晚自习的我们安心回家,让食品都能放心食用,让考试都透明公正,让拐卖小孩和酒后开车的人都接受惩罚…… 这是法治关于幸福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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